北京软件外包分公司:
是公司设立的以生产经营为主的二级管理机构,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,拟采用承包经营模式。
一、 成立的基本条件
1、有实力雄厚的经营合作者
2、有较好的市场开拓前景
3、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
二、 分公司的变更
由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和变更方案,报集团公司办公室配合完成。
三、 撤消
1、违法经营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负责影响的
2、管理费、风险保证金迟交
3、达不到集团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,年度各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分公司。
4、软件外包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和撤消,由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提出方案,报公司总经理、董事长批准。
四、 分公司的运行
1、 分公司应在营业执照资质范围内合法经营,自行承揽工程项目,充分了解当地建筑市场,积极参与各类工程的招投标。
2、 应指定专人每日查阅媒体公布的招标公告,并登记造册,结合实际情况,选择投资、施工、付款、结算情况良好信誉单位或个人的项目报名竞标。
3、 工程报名后,应全面积极了解项目概况,自行组织编制预审文件,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。
4、 自投工程应提前报送投标保证金支付计划表,便于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统筹安排。商务标、技术标原则上由分公司自行组织人员编制,工程中标后,工程项目管理按集团公司流程执行。
项目管理
1、 北京软件开发由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,分公司行使集团公司对项目质量、安全、工程进度、现场文明施工、北京软件外包公司成本控制进行全面监督管理,所有项目原则上集团公司不参与现场建设,由分公司自行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作业施工,但必须接受集团各职能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;
2、 若分公司所属工程项目列入集团公司重点监控者,则须接受由甲方指派一名常务项目经理,对所施工项目进行质量、安全、经济、进度等全过程跟踪监管。
3、 常务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中质量、安全、经济、进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有监管权,同时协助乙方做好施工项目,对外以及对甲方各职能部分的工作联系与协调,费用由乙方按市场标准支付给总公司指定帐户。